公共安全标准网
大连市邮政条例 (2014年8月27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邮政服务 第四章 快递服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一条 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 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本市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业的规划、建设、服务和监督 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邮政普 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 进邮政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依据授权,做好 促进邮政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并给予 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支持快递企业发展。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促进邮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支持邮政业资源整合,与相关产业建立合作发展机制。 第五条 市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 2 —第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遵 守服务承诺,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七条 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 海关相互配合,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 全的监督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邮政业设施专 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邮政业设施专项规划应当明确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和快件 处理场所、邮筒(箱)、邮政报刊亭等设施的位置和面积要求 , 并确定快递园区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 编制城市、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有关国家规定 合理设置邮政业设施。 第九条 建设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划拨,并按有关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 第十条 建设城市新区、住宅区、经济开发区(先导区)以 及旧城区的改造,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 — 3 —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大连市邮政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大连市邮政条例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大连市邮政条例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大连市邮政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5:38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