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标准网
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2007年3月22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07年5月25日辽宁省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海洋功能区划 第三章 海域使用的申请与审批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和海域使用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 — 1 —域使用秩序,保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 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海域,是指由本市管理的内水、领海的 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 第三条 在本市管理海域范围内持续使用特定海域 3个月以 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 区(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 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中国海监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 的用海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沿海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区(市)县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 部门对养殖用海进行监督管理、调解养殖用海纠纷。 第二章 海洋功能区划 第五条 市及区(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制管理范围内海域 的海洋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 — 2 —海洋功能区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由市及区(市) 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海洋功能区划。 经国务院批准,因公共利益、国防安全或者进行大型能源 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变海洋功能区划的,由原编制机 关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 第六条 编制海洋功能区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原则,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统筹 安排港口运输、临港工业、旅游和渔业等海洋产业用海。 第七条 港口、养殖、盐业、旅游等有关部门,依据海洋功 能区划编制海域使用的行业规划,按照管理权限,报本级人民 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海域使用的申请与审批 第八条 申请使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 当持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向管理该海域的区 (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跨区(市)县的项目用 海,向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 3 —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5:38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