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标准网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2020年5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 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强化法律监督、加快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为了贯彻落实党 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 检察公益 诉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 定,结合自治区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2一、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新时 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始终坚持党 的绝对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 定位,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精准有效实施检察公益诉 讼工作。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 民,要充分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提高政治 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和推进 检察公益诉讼 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 共利益。 二、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充分运用诉 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公益诉 讼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持续聚焦丝绸之 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 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服务自治区发展大局,依法办理雪山冰 川、戈壁沙漠、绿洲草原、野生 动植物 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食品药品 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 士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 产、卫生健康、3公共安全、产品质量、农产品 质量、互联网 公益、文物和文化遗 产、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儿童 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扶贫开发等领 域公益诉讼案件。 三、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 经核实采用的,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 定。 四、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公益诉讼 调查权,行政机关、其他组 织和公民应当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查阅、利用行政执法卷宗材料 以 及收集证 据等调查核实工作。对不履行或者消 极履行调查义务的, 检察机关可以建议有关机关和单位依规依 纪予以处理;对妨碍检 察人员依法办理公益诉讼 案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 时处理,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五、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依法 严格履行诉 前程序,向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 促其依法履行职 责。检察建议 可以采用宣告送达或 公开送达方式,并就检察建 议书载明 的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建议事项等 向行政机关进行阐 释说明 。公开送达可 以在检察机关、被建议单位或者其他适宜场 所进行。 经过诉前程序,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 仍不依法履行4职责,受损公益未得到 有效保护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起行政 公益诉讼;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治理漏洞及行业性、 普遍性 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六、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应当依法公 告。法律 规定的机关、组织 或者个 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 可以 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 安全等领域 的刑事案件时,发现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的,可 以与刑事案件一并起诉。 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工作 。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机关提出的诉前检察建议 后,应当认真研究 、 及时办理,并在收到 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将依法履职情况 书面回复检察机关;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 续扩 大等紧急情形 的,行政机关应当 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行政机关 不依法履行职责,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 被诉行政机关 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被诉行政机关应当 自觉履行。 八、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加强工作 衔接,建 立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与 公益诉讼工作衔接信息平台,相互开放 相关信息和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重大情况相互 通报、案件5线索双向移送 等办案协作机制。 九、各级财政部门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所需经费予以保 障,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自治区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公益诉讼 赔偿金管 理使用机制,确保赔偿资金 用于公益赔偿、修复、保护 等。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其所属部门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工作情况列 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考核职能部门应听取检察 机关关于对被考核行政机关在配合调查取证 、办理诉前检察建议 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生效裁判执 行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十一、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 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的司法鉴定 机构建设,依法规范司法鉴定行为,推行检察公益诉讼 案件先鉴 定、后付费 工作机制。 十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协 同保护公益原则,与检察机关建 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 及办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发现公益诉讼 案 件线索 ,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 诉讼案件中发现刑事犯罪案件线索 ,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 处理。 十三、监察机关在开展监察工作时发现公益诉讼 案件线索 应 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对检察机关 移送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公职人 员涉嫌违纪 、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监察机关应当及 时处置并将处置 结果反馈 检察机关。 6十四、审判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作用,准确 把握公益保护特殊要求。对检察机关提起的 符合受理条件的公益 诉讼案件依法立案和审理。 审判机关在审判 过程中发现可以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国家 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案件 ,应当及时将线索移送 检察机关; 对被告不 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执 行;对 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被执行人、协助执 行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各级检察机关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应当 探索建立 与周边省 区的跨区域公益保护协同机制。会同军事检察机关开展 涉军公益诉讼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在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 与 地方检察机关相互配 合。 十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公益保护的 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公益 保护意识,提高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 知晓度,积极营造保护 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十七、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 相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检 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发 挥人大代表作用,畅通人大代表反映 公益问题渠道,适时听取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情况的专项 报告,督促本决定有效实施。 十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7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2020-05-14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2020-05-14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2020-05-14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2020-05-14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5:11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