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3.050
CCS M 30
团体标 准
T/TAF 116 —2022
移动智能终端功能状态指示要求
Function status indicator requirements of mobile smart terminal
2022-05-11发布 2022-05-11实施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发布 T/TAF 116 -2022
I 目 次
前言 ................................ ................................ .................. II
引言 ................................ ................................ ................. I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缩略语 ................................ ................................ ............... 2
5 功能调用状态指示要求 ................................ ................................ .2
5.1 总体目标 ................................ ................................ ........ 2
5.2 指示原则 ................................ ................................ ........ 2
5.3 网络功能类状态指示要求 ................................ .......................... 2
5.4 位置功能类状态指示要求 ................................ .......................... 3
5.5 录音/摄像功能类状态指示要求 ................................ ..................... 3
5.6 外围接口功能类状态指示要求 ................................ ...................... 3
T/TAF 116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萌科 、刘陶、傅山、 闫雪梅、王嘉义、武林娜、吴怡、 宁华、李京典、陈鑫
爱、李可心、周飞、 董霁、刘献伦、刘为华、 张玮、毕烽 、任冠一、张倞诚。
T/TAF 116 -2022
III 引 言
移动互联网的 迅速发展使得移动 智能终端成为日常生活 中不可或缺 的一部分, 如果移动 智能终端的
网络数据连接、定位、摄像头、麦克风、外围接口等功能被恶意使用或篡改,可能导致用户的数据流量
耗费、个人信息泄漏 ,甚至可能 引发较为严重的 终端安全问题,因此让用户及时 感知终端相关的状态非
常重要,有利于用户及时发现问题 以采取措施减少损失。行业标 准YD/T 2407 《移动智能 终端安全能力
技术要求》中也对网络数据连接、定位、外围接口等的状态提示进行了要求,本 标准在此基础上进行了
扩展, 给出更为细化的移动智能终端功能状态指示要求, 为 移动智能终端设计、 开发、 测评等提供参考。 T/TAF 116 —2022
1 移动智能终端功能状态指示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智能终端功能状态指示要求,包括网络功能、位置功能 、录音/摄像功能 和外围
接口功能 状态指示的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支持蜂窝功能的移动智能手持机设备的设计、开发及测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YD/T 2407 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移动智能终端 mobile smart terminal
能够接入移动通信网,具有能够提供应用软件开发接口的操作系统,具有安装、加载和运行应用软
件能力的终端。
3.2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mobile Internet application
移动智能终端内,能够利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提供的开发接口,实现某项或某几项特定任务的
计算机软件或者代码片段,包含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可以通
过网站、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下载、安装、升级的应用软件。
3.3
控制中心 control center
位于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主界面上拉屏或下拉屏界面, 支持用户快速访问移动智能终端的部分功
能和设置以及启动应用程序等操作。 点按控制中心图标调起的系统界面属于控制中心。 T/TAF 116 —2022
2 3.4
敏感权限 sensitive permissions
涉及用户的个人信息或相关资源,或者可能对用户存储的数据或其他应用的操作产生影响,通常
系统不会默认授权,需要用户授权使用。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WLAN:无线局域网 (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
NFC:近场通信( Near Field Communication )
5 功能调用状态指示要求
5.1 总体目标
移动智能终端功能状态指示 的总体目标是让用户更加及时准确地觉察终端状态 ,以阻断移动应用程
序恶意调用移动智能 终端功能的行为 。例如通过 持续性地 状态指示,提示用户移动应用程序正在使用定
位服务、麦克风、摄像头 等功能,从而降低个人信息泄漏的风险 。
5.2 指示原则
涉及用户敏感权限、外围接口及流量耗费等操作在执行期间,移动智能终端的状态指示应足够引起
用户的注意,且指示 信息应易于用户理解 。给用户的提示和明示可以在用户主界面以图标或其他明显的
方式进行持续性提示。
5.3 网络功能类状态指示要求
5.3.1 蜂窝移动通信网络功能类状态指示要求
针对蜂窝移动通信网络功能类状态指示要求如下:
a) 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在主界面的状态栏显示蜂窝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强度状态。
b) 移动智能终端宜支持在主界面的状态栏显示蜂窝移动通信网络归属运营商名称。
c) 当飞行模式处于开启状态时,移动智能终端应在主界面的状态栏给用户相应状态提示。
d) 当蜂窝移动通信网络数据连接处于连接状态时, 移动智能终端应在主界面的状态栏给用户相应
状态提示。
e) 当蜂窝移动通信网络正在传送数据时, 移动智能终端宜在主界面的状态栏给用户相应的状态提
示。
f) 如果移动智能终端同时支持蜂窝移动通信网络连接状态和传送数据状态提示, 这两种状态提示
应不同。 T/TAF 116 —2022
3 g) 当蜂窝移动通信网络 处在通话状态时,通话页面处于后台时,移动智能终端应在主界面的状态
栏给用户相应的状态提示。
h) 当无条件呼叫转移功能处于开启状态时, 移动智能终端宜在主界面的状态栏给用户相应的状态
提示。
i) 当勿扰模式或免打扰模式处于开启状态时, 移动智能终端应在主界面的状态栏或控制中心界面
给用户相应的状态提示。
5.3.2 WLAN 网络功能类状态指示要求
针对WLAN网络功能类状态指示要求如下:
a) 当WLAN网络数据连接处于连接状态时, 移动智能终端应在主界面的状态栏给用户相应的状态提
示。
b) 当WLAN网络正在传送数据时,移动智能终端宜在 主界面的状态栏给用户相应的状态提示。
c) 如果移动智能终端同时支持 WLAN网络连接状态和传送数据的状态提示, 这两种状态提示应不同。
d) 当个人热点网络处于连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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